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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08月03日金海弟兄 基督徒的生命之道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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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徒的生命之道

基督徒的生命之道 (2)

約壹 1:1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,就是我們所聽見、所看見、親眼看過、親手摸過的。2(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,我們也看見過,現在又作見證,將原與父同

在、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、傳給你們。) 3 我們將所看見、所聽見的傳給你們,使你們與我們相交。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。 4 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,使你們(有古卷:我們)的喜樂充足。

1. 「生命之道」是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來到人間,不只是一個道理或是宗教思想。

2. 「生命之道」 的最主要目的是「神與人相交」和「聖徒們彼此相交」

3. 「生命之道」的副產品是「使你們(有古卷:我們)的喜樂充足。」

約壹1:5 神就是光,在他毫無黑暗。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、又報給你們的信息。

6 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,卻仍在黑暗裡行,就是說謊話,不行真理了。 7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,如同神在光明中,就彼此相交,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。8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,便是自欺,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。 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 10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,便是以神為說謊的,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。

(一) 說出福音的重點:

(1) 神是光 (v 5, 10)

(2) 人有罪 (v 6, 8)

(3) 認罪的人蒙神赦免 (v 7, 9)

(二)「生命相交」的攔阻 -「卻仍在黑暗裡行」:

1. 因為不信「這從主所聽見、又報給你們的信息」(v 5),

2. 自欺或自義於悖逆的黑暗 (i.e.,於各種邪情私慾) (v 6),

3. 因為「真理不在我們心裡」- 心中沒有耶穌基督 (v 8) ,

(三)「不犯罪」和「喜樂充足」之間有什麼關係?

人類一切的重擔和悲傷痛苦都與罪有關。

罪的定義和標準是什麼? 「犯罪」與「犯法」一定劃等號嗎?

聖經中對罪的定義: 沒有作神要我作的,或作神沒有要我作的。

在海盜船上面的愛心海盜是不是有罪?

(四) 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的目的

提前 1:15 「基督耶穌降世,為要拯救罪人。」

太 1:21 他將要生一個兒子,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,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。」

約壹3:8 犯罪的是屬魔鬼,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。神的兒子顯現出來,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。 9 凡從神生的,就不犯罪,因神的道(原文作種)存在他心裡;他也不能犯罪,因為他是由神生的。

約壹2:1 我小子們哪,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,是要叫你們不犯罪。若有人犯罪,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,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。 2 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,不是單為我們的罪,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。

- 什麼是「中保」? i.e., 法律代言人、公証人。

來7:22「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 。...25 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、他都能 拯救到底.因為他是長遠活著、替他們祈求。」

-「義者耶穌基督」,有什麼意義?

耶穌基督以捨命的大愛來成全了公義,同時滿足了「義」和「愛」的要求。

- 「挽回祭」是神主動的救恩,顯明了超越人理智的大愛:

約壹 4:10 不是我們愛神,乃是神愛我們,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,這就是愛了。

羅 5:7 為義人死,是少有的;為仁人死、或者有敢做的。8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,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。

這個救法不是人的主意:

羅 3: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,是憑著耶穌的血,藉著人的信,要顯明神的義;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,26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,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,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。27 既是這樣,那裡能誇口呢?沒有可誇的了。…

- 「挽回祭」是神主動的救恩,因著耶穌的順從已經成就,且被神所悅納了:

來 9:11-12 「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,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, …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,乃用自己的血,只一次進入聖所,成了永遠贖罪的事。」

- 「挽回祭」不只是解決赦免罪的問題,還要解決罪在生命中控制我的問題,恢復人和神之間的關係。從我們貪愛世界、以己為中心、作罪奴僕等不正常的關係中挽回到人與神正常的心意中。

羅 5:11「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,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。」雖然「挽回祭」是為所有的人預備的,但是只有接受的人才生效。

反思:

1. 您曾因為偶而犯罪就落在魔鬼無止盡控告的黑暗裡嗎? 如何解決?

2.為什麼耶穌基督是「義者」、「中保」、「挽回祭」?

3.我是否有以耶穌基督為「中保」和「挽回祭」的實際體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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