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主要經文: 約 3:16-21) 約 3:16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至滅亡, 反得永生。17 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,不是要定世人的罪,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。 18 信他的人,不被定罪;不信的人,罪已經定了,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。19 光 來到世間,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,不愛光,倒愛黑暗,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。20 凡作惡的便恨光,並不來就光,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。21 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,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。」
(一) 神和人之間的問題 (羅 3:23, 5:12) (二) 神主動拯救的動機是愛 (約壹 4:10, 羅 5:8) (三) 神拯救的代價是祂的獨生子 (羅 8:32, 彼前 2:24) (四) 人接受救恩的方法 (約 3:14, 14:6, 弗 2:8) (五) 人運用自由意志選擇的結果 (約 3:36 , 5:24, 羅 6:23)
請問您在哪一個階段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