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经文】羅馬書第三章
(壹) 罪的普世現象 (v 9-18)
一. 人沒有一個層面是不受罪的玷污﹔
二. 人完全沒有辦法靠自己的功勞蒙上帝的悅納﹔
三. 人自己無能為力與上帝和好,蒙受上帝的救贖。
(貳) 在律法之外的救恩 (v 21 -22)
(叁) 如何得到神的救恩 (v 23 -26)
「挽回祭」(propitiation) 的三大要素:
(1)是憑著耶穌的血 (根據)-為著被定罪後的刑罰 ;
(2)藉著人的信 (途徑) –承認罪得到赦免的事實 ;
(3)要顯明神的義 (目的)–彰顯神公義的果效。
(肆). 沒有人可以誇口 (v 27-30)
反思: 如何使「挽回祭」 的救恩成就在我身上?